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考试方案:
一、在省招办的指导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院招就处具体实施戏曲表演专科专业考试工作。
二、专业方向、名额
(1)戏曲表演专业分两个方向:舞台表演、舞台伴奏
(2)招生名额:30名(表演21名、伴奏9名)三年制大专。
三、考试内容
(一)、舞台表演
(1)、形体(基本功、身段、形象、把架等),满分80分。
(2)、唱唸(唱腔1至2段、戏曲道白1至2段),满分100分。
(3)试唱练耳20分
要求:穿练功服、练功鞋,不化妆。
(二)、舞台伴奏
(1)、乐器演奏(自带乐器),满分80分。
(2)、试唱练耳,满分20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元月11日至元月13日
考试时间:2014年元月12日至元月1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2:30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戏曲表演专业联考准考证》,持两证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五、专业课确定
我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最后平均成绩。根据成绩,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数线和名单。专业合格名单可登录我院网站内置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录取规则
(1)文化课:参加全国高考,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专科分数线。
(2)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我院不承认其它学校相关成绩。
(4)无男女比例限制。
本方案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029--87894789、87801470、18092382836、18092382835
网址:wwww.sxavc.com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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