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你好:
祝贺你被我院录取为2015级新生,热忱欢迎你来我院学习!在你报到之前,请仔细阅读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期、地址、乘车
首先,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我院在火车站有接待处,有专车接送。也可乘公交车:5路、14路、31路、710路、716路、501路、208路、313路、308路、309路等到文艺路或建设路下车。报到地址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注: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及时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项 目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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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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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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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伙食、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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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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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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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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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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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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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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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卫生间:
800元/年
不带卫生间:
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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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180元
服装费:按实际购买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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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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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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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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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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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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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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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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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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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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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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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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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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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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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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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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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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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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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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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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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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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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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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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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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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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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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交费用和交费方式
注:1、教材费为预收,多退少补。新生报到时,可用银联卡刷卡交费,也可用现金交费
2、军训伙食费为每生每天18元,10天180元。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购买价格收取。
三、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
4、团组织关系:
新生需转团关系的,报到时须持原所在学校开出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团籍档案、团员证等材料交给班主任,学院团委每年10月集中办理团关系结转手续。
5、户口迁移证:可自行选择迁与不迁,迁户口者,迁往地址栏填写: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9号(西安市长安路派出所)。不迁户口者,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学籍使用)。
6、照片:报到时需交8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7、按陕教贷办〔2014〕9号文件要求,需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学生,请详细填写我院提供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报到时由班主任统一回收,作为后期评定的依据。(非艺术表演类专业每年最高可减免学费3600元)
四、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凡在我院按时报到并注册学籍的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可参加每人1500元/年助学金项目的评定。
2、 学院设有天丰教育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每人每年奖励7000元。
3、 学院设立其它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干部奖、品德优秀者奖、突出贡献奖。
学院分别给予3000、1500、1000、600、500元奖励。
五、其它事项
1、 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2、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4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陕质监联[2014]9号文件精神,为杜绝“黑心棉”引发疫情,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学院在省教育厅文件推荐厂家中,为新生备有整套床上用品(含棉被、棉褥、被罩、床单、枕巾、枕套、枕芯)等。学生可自带,也可来校后自愿购买。自带被褥,应符合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的要求(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477-2009《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3、 新生自带行李箱长度不得超过0.8米,学院配床铺尺寸为2米×0.9米。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7894789、87801470、87811402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