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以下三年制专科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办法:
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就处具体组织实施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工作。
二、专业方向、名额
(1)、戏曲表演专业分两个方向:舞台表演、舞台伴奏。
(2)、招生名额:40名(表演30名、伴奏10名),三年制大专。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台表演
(1)、形体(基本功、身段、形象、把架等),满分80分。
(2)、唱唸(唱腔1至2段、戏曲道白1至2段),满分100分。
(3)、试唱练耳20分
要求:穿练功服、练功鞋,不化妆。
(二)、舞台伴奏
(1)、乐器演奏(自带乐器),满分80分。
(2)、试唱练耳,满分20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2016年3月26日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
具体安排: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戏曲表演专业准考证》,持两证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五、专业课确定
我校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2个评委组的,考生参加哪一评委组面试,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评委组。
根据成绩,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数线和名单。专业合格名单可登录我校网站内置招生信息网查询。
本办法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029--87894789、87801470、18092382835
网址:wwww.sxavc.com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2日